遂宁中学班风建设流动红旗竞赛评分细则
2011-8-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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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中学班风建设流动红旗竞赛
评分细则
为扎实推进班集体建设,有效提升全体同学的品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校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班风建设流动红旗竞赛”制度,现制订该项活动评分细则如下:
1.流动红旗每两周评定一名,依据对各班每日常规面貌评定总分确定,高中各年级前三名、初三年级前一名可获得流动红旗。
2.评分项目细则
1)早会纪律,5分/次:到会拖沓、人数不齐等各扣0.5分;不安静、疯打、提前散会、留有垃圾等各扣1分。
2)教室纪律,10分/周:疯打、起哄、向下乱抛物等各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每人次扣0.5分;玩课外物品、自习不安静扣1分。
3)爱护公物,5分/周:用公物玩耍、桌椅倒地、擅用多媒体设备等各扣1分。
4)主题活动,5分/周:由政教处统一安排,开展不够好的扣2分/次;没开展的不得分。
5)大扫除,5分/次:打扫不彻底等扣1分,未按要求返工扣1分,未打扫扣5分。
6)教室(含过道)卫生,10分/周:地面有垃圾、污迹,墙面有污迹、讲台不洁、灯具有蛛网灰尘,搁置物零乱等等各扣0.5分。
7)课间操与眼保健操10分/周:没认真组织眼保健操扣1.5分;队列不整齐,不安静等各扣1分;做操不认真扣1.5分;人数不齐,每人次扣0.2分。
8)奖励性加分:圆满完成学校统一布置的任务,每次加0.5—2分;班级常规表现突出,受学校公开表扬,每次加0.2—0.5分;参与学校公益活动,每次加1—5分;突出的爱校行动每次加1—5分;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每次加1—10分。由学校根据行为事件的综合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奖励分值及表彰形式。
9)严重违纪扣分:学生违纪受到学校处理的,一般违纪1分/次,警告2分/次,严重警告3分/次,记过5分/次,记大过7分/次,留校察看10分/次,从班级总分中扣除。
3.评定实施:由政教处牵头,政教处与体卫艺术处及年级管理组联合考核评定。其中:
1)~4)和8)~9)项主要由政教处考评,其学生出勤主要由年级组考核公布;5)~7)项主要由体卫艺术处考评。双周五下午政教处专人收齐统计考评结果,单周一早会上公布获奖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4.该细则考核结果每学期汇总后按60%计分,纳入班级学期考核(作为常月考核项目)。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每次加2分加记入班级学期考核。
5.本细则至颁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