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纪律
2011-8-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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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 室 纪 律
一、坚持服从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二、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它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三、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四、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
五、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治安联防组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六、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不准在床上蹦跳,不打架。
七、凡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准在外留宿。
八、非寝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四川省遂宁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