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通知
2016-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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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招考委〔2016〕20号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尖生
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川教〔2015〕31号)文件规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尖子有关称号或成绩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今年仍可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加分照顾,分值为5分。为做好我省2016年体育尖子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18~19日在成都集中进行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2016年体尖生资格专项测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都体育学院负责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加分的,须参加资格认定,认定合格的考生不再测试。资格认定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于2016年6月18日下午14